2019.05.18

城隍斗

「城隍:古代是指保衛大小城鎮的城部和城池」; 城:以土石建築而成,隍:即城池,有水為池,無水為隍(許慎說文解字),城隍環繞城鎮保衛人民生命財產及禦敵確保國家安全。

   古代城隍地理形勢大小、位置險要,構成型式和城方制度不同其規模範圍也有所區分,明清時期可分京都城隍省城隍府城隍州城隍縣城隍五級,而明太祖敕封天下城隍,京都城隍為「明靈王」,省(都)城隍又尊為「威靈公」〈新竹城隍廟〉,州府城隍為「靈應侯或緩靖侯」〈嘉義城隍廟〉,縣城隍為「顯佑伯」〈鳳山、左營、東港城隍廟〉。

   城隍神本為「水庸神」(自然神,禮記云:「天子大蠟八,水庸居其七,水則隍也,庸則城也」),起初天子才能祭祀,隨著時間及範圍的改變,才漸漸地讓中央地方官員,人民進行祭拜,城隍神才演變成人格神。城隍爺的職責在神明中相當特殊,因為城隍並非專指一神,而是很多神的總稱,他們由玉皇上帝派令,擔任各省、府、州、縣等行政區主管,而擔任城隍爺的資格也非常特殊:凡忠良、孝悌、品德良好之人,死後可被任命為城隍爺,且生前博學多聞及善良之人,死後可參加城隍爺的考試資格,及格後也可被任命為城隍爺。

     古時的城隍是地方保護神,不具神祗的形式在結合自然及靈魂祭拜後,逐漸有了生命形成且具地方色彩,保境安民的神明;城隍爺掌地方陰陽間的各項事務,處理從現世到來世的一切事情,且城隍爺經常到陽間與陰間巡視,以便偵察人民的善惡行為,然後加以公平的賞罰,因此民間對於 城隍爺甚為敬畏力,故城隍爺為完成重大任務有許多屬下:如「記錄人民善惡,勾管人民壽夭的文判官」;「執行懲處的武判官」;以及「延壽司」「速報司」「糾察司」「獎善司」「罰惡司」「增祿司」等六司;拘魂制魄的黑無常(范將軍)白無常(謝將軍)牛馬將軍日夜巡差二十四爺城隍夫人虎爺

     清康熙五十一年(一七一二年)臺灣縣知縣張宏在臺灣府(臺南市)創建城隍廟,且漸由南部擴展到北部,促使目前城隍信仰可謂全臺鼎盛,靈蹟顯赫。

 

城隍聖誕一般為農曆五月十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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